一、工资薪金个税预扣预缴计算公式
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= 累计税前工资收入 - 累计五险一金(个人缴纳部分) -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- 累计减除费用
应纳税额= 应纳税所得额 x 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全年应纳税额= 应纳税额-累计已缴纳税额
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
(居民个人工资、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)
级数 |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| 预扣率(%) | 速算扣除数 |
1 | 不超过36000元的 | 3 | 0 |
2 |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 | 10 | 2520 |
3 |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 | 20 | 16920 |
4 |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 | 25 | 31920 |
5 |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 | 30 | 52920 |
6 |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 | 35 | 85920 |
7 | 超过960000元的 | 45 | 181920 |
二、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
应纳税所得额= 应纳税额x 税率
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
一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九条规定:“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;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%的部分,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”
二、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,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(含县级)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,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,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。
三、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六条规定:“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、扶贫、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,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,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;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,从其规定。”
附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(2024.9.5起施行).docx
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zhengceku/2019-10/16/content_5440641.htm
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zhengceku/2021-05/18/content_5608392.htm